肝 癌為我國國病,每年有超過5,000人因肝癌去世。在B型肝炎疫苗施打之前,國人有近15%為B肝帶原者。亦即在我們周遭有近三百萬人為B肝帶原者,B肝 或C肝帶原者一段時間部分人會轉移肝硬化,其中有部分再形成肝癌。國內肝癌患者中,有近80%為B肝帶原,另外15%為C肝所引起。而B型肝炎、C型肝 炎、肝硬化、長期酗酒、抽菸、黃麴毒素等為肝癌發生主要原因。

肝癌的確診:

  一、慢性B、C肝炎。

  二、甲型胎兒蛋白(AFP)是否升高(尤其是高於400ng/dL)。

  三、電腦斷層掃描、血管攝影或磁振攝影顯現肝癌之典型影像。

  上述三者具備任二者即可診斷為肝癌。不易確診者可借助肝切片診斷。

肝癌治療方式:

一、手術治療:

   手術切除可提供肝癌病患最好的治癒機會,隨著手術技術的進步及照顧經驗的累積,手術治療的成績已大幅改善。估計所有肝癌病患中只有20%可接受肝切除。 為增加手術切除的安全性,現今術前肝功能的評估中,靛氰綠(Indocyanide Green ICG)15分鐘滯留率為重要指標。若適當執行,目前肝切除死亡率在5%以下。

肝切除後,五年內肝癌復發的機率為70~80%,為避免復發。目前外科醫界有以下共識:

  一、至少一公分的切除邊界。

  二、減少術中出血及輸血。

  三、術中肝臟搬動時必須儘量輕柔,以減少肝癌經血流散播的可能或肝癌破裂。

  四、在安全範圍內,儘量進行合乎解剖結構的切除。

   近年來微創手術的進步,部分肝癌病患也有機會接受腹腔鏡微創肝切除。手術傷口小、住院時間可縮短至3~5天。目前本院肝癌病患中約有一半接受腹腔鏡肝切 除。惟肝癌大小、位置及肝硬化程度為重要參考因素,可否進行微創肝切除仍須外科醫師仔細評估。手術後仍應定期追蹤。若不幸復發,除再次手術外,也可考慮其 他輔助治療控制病情。

二、肝臟移植:

  肝臟移植來可以同時移除肝癌及治療慢性肝炎,但如果沒有適當治療,移植肝臟很快會 再受肝炎病毒感染。同時肝受贈者必須服用抗排斥藥物,也增加肝癌復發的風險。必須慎選適當病患進行。依照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建議(UCSF Criteria),目前國內遵循的肝移植治療肝癌的條件為:

  1、肝癌為單顆,且其直徑在6.5公分之內。

  2、多發肝癌不超過3顆,任一顆直徑不超過4.5公分,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。

  3、肝癌未侵犯血管且無肝外轉移。
     
   器官來源可分為屍體肝臟捐贈及親屬活體移植。因器官捐贈風氣未開,國內每年可用屍肝約僅20~30例,大部分肝臟移植為親屬捐贈,法律規定捐贈者必須為 五親等內的血親或姻親。肝移植後,除必須定期追蹤服用抗排斥藥物外,也必須治療慢性B、C型肝炎,甚至全身性化療以減少肝癌的復發。

中時健康:http://health.chinatimes.com/contents.aspx?cid=6,54&id=1304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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